「文化新創加速器第三期」 5 月 26 日起至 6 月 20 日止受理收件

2022-05-23

方案公告
「文化新創加速器第三期」 5 月 26 日起至 6 月 20 日止受理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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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由於市場對文化內容的需求量大且更加多元,文策院以「文化新創加速器」(下稱「本計畫」)建立創作者、經營者和投資者三方資源對接的媒合平台,每期招募新創團隊,協助促成軟硬體實力整合,實現創業規劃與創新服務,活絡臺灣文化內容創新創業生態系的發展。

本計畫提供培訓課程、專業諮詢、社群交流活動、新創媒合大會和國際交流機會等各項資源,建立新創團隊從起步到邁向國際的完整孵育支持,協力加速產業數位轉型升級和扶植產業發展,進而帶動民間投資的動能,開創「文化新創」新風潮。

 

適用對象

 

申請者須為從事文化內容產業之個人、團隊,或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有限合夥、公司、法人或團體。

  • 申請者本人,或申請者之團隊代表人、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須於本計畫申請日前(含申請日)年滿20歲並具本國籍,且無欠稅及信用不良的紀錄。
  • 申請者為政府機關單位、行政法人、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不得申請。
  • 曾獲得本計畫支持者;曾以相同或類似計畫,獲本院、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或文化部補(捐)助之財團法人、或受文化部監督之行政法人(例如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等)支持者,不得申請。

 

(※文化內容產業:包含但不限於流行音樂、出版、影視、遊戲、漫畫、動畫、時尚設計、未來內容、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及其他)

 

報名條件

 

申請者所提出之產品或服務發展程度至少有雛型(Prototype)而具有商業模式可能性。

 

招募辦法及須知

 

  • 報名:申請者應於報名期間內於本院「文化新創加速器線上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與文件上傳。
    • 報名期間:自本 111 年 5 月 26 日(四)日起至 111 年 6 月 20 日(一)下午5時止。
    •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截止前(依報名系統時間認定,逾期不予受理),至報名系統完成填寫報名基本資料並上傳相關文件。
    • 報名內容一經送出後,即不再接受任何修改或抽換上傳文件。申請者於本計畫報名之案件數均以一案為限。
  • 初選:依申請者的經營團隊實績與營運計畫簡報內容,及商業模式與被投資潛力進行書面評選。
  • 決選:初選通過者即可以簡報或影片等方式參與面談。本院得視疫情情況,決定以實體或線上之方式進行。
     

各項活動時程

 

 

資源支持

 

  • 申請者入選後,本計畫將提供以下資源,協助新創團隊起步,加速產業數位轉型升級:
    • 新創營運課程:本院將與業界加速器合作,導入業師團隊及新創營運課程。入選者需完成選修 20 學分(含以上)之新創營運課程。
    • 專業諮詢:本院將與業界加速器合作,邀請業師提供專業諮詢資源。入選者需完成 4 小時與業師之專業諮詢。
    • 社群交流活動:舉辦與歷屆新創團隊的社群小聚活動及媒合會,提供產業人脈網絡交流機會。
    • 新創媒合大會:入選者需於本院所辦理之新創媒合大會進行提案,本院將邀請國內外文化新創投資人參與,協助入選者對接投資。
    • 國際資源對接:入選者可參與本院所規劃之國際展會、競賽、加速器或多元資金平台。
  • 本計畫入選者,需配合完成本院所規劃之新創營運課程、專業諮詢、社群交流活動及新創媒合大會等全程活動,並於指定期間內繳交活動參與心得報告及相關文件。

 

※本計畫詳細規定及注意事項,請參作業要點及附件一、報名須知及應繳交文件說明。

 

應備文件檔案下載

1、文化新創加速器執行計畫作業要點

2、附件一、報名須知及應繳交文件說明

3、附件二、文化新創加速器報名表

4、團隊成員授權同意書(僅團隊身份需繳交)

5、切結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請至報名系統線上填寫)
*申請者請確認計畫所有成員都已詳閱並同意。

 

QA懶人包

 

 

報名說明

 

 

報名聯絡窗口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745-8186 #3955、#3951、#715、#395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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