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服務

2024-10-22

國發基金投資

引文

自成立以來,文策院透過國發基金積極推動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的成長與國際化,不僅聚焦於影視、動畫、音樂等內容領域,亦延伸至ACG、AI及其他與文化內容發展相關的文化科技產業。並與國內外電信、科技及媒體集團合作,提升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的全球競爭力。 藉由建立「多元內容投資」工具,為業者建立階段性注資方案,以貼近業者面臨的籌資需求,加速產業之商業產製與銷售模式健全化,提升市場之效益與規模,提高民間資金參與意願,點燃民間資金進場,全面打造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服務內容

一、執行國發基金「文化內容投資計畫」

二、推動股權、有限合夥、專案等投資,建立多元資金模式

三、協助具前瞻性、創新性與市場性之文化內容業者進行投資媒合

四、協助被投資業者完善經營能力,並強化自身亮點

五、執行投前評估與投後監理

六、協助文化內容業者登錄創櫃板申請之輔導與推薦

事業體投資

  • 投資範疇:以有助於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生態系發展之文化創意業者為主,定義如下: 以符號、文字、圖形、色彩、聲音、形象與影像等資料或資訊,整合運用之技術、產品或服務者,以及文化之創作、出版、發行、展演、經紀及其周邊產製技術服務等業者。
  • 投資對象:為「股份有限公司」,並需搭配共同投資人領投。

專案投資

  • 投資範圍:以有助於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生態系發展之文化創意產業專案為主,定義如下: 以符號、文字、圖形、色彩、聲音、形象與影像等資料或資訊,整合運用之技術、產品或服務者,以及文化之創作、出版、發行、展演、經紀及其周邊產製技術服務等業者。
  • 投資對象:可指為了產出特定的產品、服務或目標,而提出的個案性營運及財務規劃、營收計畫。

創業投資

  • 投資範疇:以有助於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生態系發展之創業投資事業為主,定義如下:將文化要素以符號、文字、圖形、色彩、聲音、形象與影像等資料或資訊,整合運用之技術、產品或服務者,及文化之創作、出版、發行、展演、經紀及其周邊產製技術服務等創業投資事業。
  • 投資對象:在臺灣登記設立的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

相關法規

投資案例

請參考我們的投資成果報告

檔案下載

  • 國發基金投資懶人包(事業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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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發基金投資懶人包(專案)
    PDF
  • 國發基金投資懶人包(創業投資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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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發基金投資FAQ
    PDF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第二期)
    PDF

聯絡窗口

服務專線:(02) 2745-8161(週一至週五9:30-12:3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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