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出版端、編劇端與影視業者之間的商業連結、創造三贏,本院先前推出「內容開發專案計畫:出版與影視媒合」方案,此次更進一步加速前端產製劇本開發,推出「內容開發專案計畫:影視劇本開發」,內容產製單位或專業從業人員,凡接受本院正式合作夥伴委託開發影視內容之劇本,且內容與臺灣相關,可獲最高 200 萬元之開發經費。
內容開發專案條件:
申請範圍與機制:
- 由本院 MOU 合作夥伴所選定之開發專案。
- 申請開發之專案內容能增加臺灣之國際識別。
- 單案劇本開發費以製作費之 3% 且不超過兩百萬為上限。
- 已獲得文化部劇本開發補助者,因科目相同,不可申請此項劇本開發支持,但與地方政府補助可同時並行。
簡報下載:內容開發專案計畫:劇本開發支持
如欲成為 MOU 夥伴,請填寫以下表單,後續將有專人與您聯絡
已成為 MOU 夥伴者,請依附件提供企劃書並寄回以下聯絡窗口
聯絡窗口:[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 2745-8186 分機 316 或 31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12:3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