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簡介】
為提升臺灣內容於全球市場之競爭性,International Writers Program 國際編劇人才合作支持計畫將支持臺灣製作團隊與經驗豐富的國際編劇、Showrunner、劇本醫生合作,增進國際與本地創作者間的交流,以加強國際編劇人才對臺灣影視專案的參與,促進更多具國際視野,符合市場性及在地性的電影長片、劇集或動畫項目。
本計劃不限申請數量及開發題材類型,包含從臺灣歷史故事及原創文本IP轉譯者。
【申請資格】
-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或從事電影片製作業、電視節目製作業、動畫影片製作業等等
- 三年內至少開發/製作/合製過1部長片、劇集或動畫,並曾於國內外戲院、頻道、平台公開播映
- 申請企劃案之國際編劇、Showrunner、劇本醫生曾至少參與1部具市場性的電影長片、劇集或動畫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2024年6月5日(三) 23:59 截止
【申請方式】
- 本計畫採線上申請,申請連結為:https://dash.taicca.tw/brd/isw-2024/apply
- 請依網站指示繳交企劃書與附件,企劃書內容依序應包含:
- 企劃案說明
(案名/劇情概要(50字)/故事短綱(350字)/故事長綱(2000字)/開發預算與製作預算初估) - 國際編劇人才合作規劃、時程與預算說明
(請說明如何與國際編劇、劇本醫生、Showrunner進行合作) - 國際編劇人才過往參與作品之簡介與市場表現
- 製作公司簡介與實績
- 主創團隊介紹與實績
- 國際編劇人才合作意向書或合約
(入選後仍須憑國際編劇人才合作合約請款) - 公司設立登記文件
- 作品權利聲明書
- 若為改編作品,請附授權文件或原著改作授權書
- 企劃案說明
【計畫期程與費用】
- 自本院公告獲支持名單起至11月15日,計畫期間將提供入選企劃案合作支持費用
第一期款(50%) |
簽約後憑發票及國際編劇人才合作合約領款
*最晚須於8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請款,如有特殊情況應於期限前兩週,以書面方式與本案承辦同仁聯絡 |
第二期款(50%) |
交付故事長綱、人物設定及文件對照表、國際編劇人才合作支持計畫結案報告,該國際編劇人才須實體參與 2024 TCCF 內容創意大會並應配合本院於TCCF期間規劃之活動
*如為動畫長片或動畫劇集,請附上美術設計說明 |
- 本計畫提供費用最高為新臺幣200萬,須專用於相關必要創作交流支出,包括:
- 國際編劇人才之勞務報酬、翻譯費用
- 國際編劇人才來臺之差旅費用
- 國際編劇人才田野調查費用
- 國際編劇人才出席TCCF之差旅費用
- 臺灣團隊辦理本計畫之行政費用
- 結案後一年內可申請本院前期開發支持方案,惟企劃書內容仍須符合臺灣元素及相關方案規定
- 前期開發支持方案費用不得與本計畫期間支出重複
【計畫須知】
- 為求計畫落實推動,本院得於國際編劇人才合作計畫期間進行線上或實地拜訪,確認計畫執行進度與品質
- 申請團隊應優先規劃國際編劇人才以實體方式參與 11/5-8 由本院主辦之TCCF創意內容大會,或於計畫執行期間參與本院辦理之國際編劇工作坊或產業交流活動
- 本計畫入選之企劃案若於結案後進入製作籌資,本院將保留優先投資權
- 經本計畫支持之企劃案須於日後公開發表、行銷宣傳及播映時,註明「本劇本/本影視作品獲文化內容策進院支持」
【評選流程】
邀請具國際開發/製作/發行經驗的電影編劇、製片、導演、發行等專業人士進行評選
【評選標準】
項目 |
說明 |
1.開發企劃 |
具國際視野潛力,符合市場性和在地性的臺灣內容 |
2.國際編劇人才合作規劃 |
有效協助企劃案增添國際視野與敘事技巧的合作規劃 |
3.國際編劇人才過往資歷與實績 |
具有優質項目開發經驗的國際編劇人才及團隊 |
4.主創團隊 |
具有豐富製作與開發合作經驗的製作及編劇團隊 |
5.國際編劇人才合作預算 |
預算編列具合理性且能發揮最大效益 |
【聯絡方式】
如有任何疑問,請優先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指導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