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本活動
臺法 XR 人才交流計畫(Taiwan x France XR Days,下稱 XR Days)是由文化內容策進院(下稱文策院)與法國新影像藝術節(NewImages Festival) 主辦方影像論壇( Forum des images )共同舉辦的雙邊交流活動,今年已邁入第三年。本計畫將公開徵選新銳 XR 人才,選派至多 6 名臺灣專業人士於 2023 年 4 月影展期間前往法國參加新影像藝術節及交流計畫活動。
XR Days旨在促進臺灣和法國 XR 產業專業人士之間的專業知識交流,拓展國際人脈並尋求合作和商業機會,以建立並加強沉浸式內容領域之產業領先聯盟。
「新影像藝術節」由致力推廣電影、數位影片、紀錄片與 XR 的巴黎影像論壇( Forum des images )於 2018 年創辦,跨越媒體與新科技應用,以不斷追隨新形式影像敘事手法等創作潮流為宗旨,短短五年已成為國際 XR、沉浸式與數位互動式體驗的重要展會,每年五天展會期間吸引超過 800 位國際產業人士參與盛會、8000 名觀影人次。2023 年第六屆新影像藝術節將於 4 月 5 日至 9 日實體舉辦媒合會議、展映體驗、講座論壇、交流活動等,另外更提供機會給學生及青年體驗,讓影像數位升級的趨勢扎根教育。
新影像藝術節官方網址:https://newimages-hub.com/en/
二、活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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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展日期:2023 年 4 月 5 日至 9 日
- 活動日期:2023 年 4 月 3 日至 8 日(暫定,不含飛行時間)
- 活動地點:法國巴黎
- 活動內容:參與法國新影像藝術節包含開閉幕、論壇、入圍作品展映、工作坊等活動,以及 XR Days 相關參訪、工作坊、交流活動。
三、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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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是年滿18歲之臺灣公民。
- 來自 XR 相關產業、具有製作沉浸式內容相關專案或技術應用製作經驗之個人(包含但不限於VR/AR/MR、沉浸式聲音技術、沉浸式劇場 、電子遊戲、即時內容、動畫等),並對互動媒體形式及開發沉浸式專案之潛力有濃厚的興趣者。
- 完全無經驗者則不符合 XR Days計畫申請資格。
- 身分包含但不限於 : 導演、編劇、電影製作人、製片、劇場創作者、藝術家、動畫(設計師、工程師等)、互動設計師、特效、聲效、遊戲、互動開發設計或工程師、發行人員、VR/AR/MR、即時渲染/3D等技術人員…等。
- 目前有或無專案在進行中、或是正在與法國團隊合作皆可。
四、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五、報名期間與網址
自即日起至臺灣時間 112年 3 月 13 日星期一 臺灣時間中午 12 時止(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逾時不候,敬請避開尖峰時刻、提早上傳)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cM78uox3sw8rFzDX9
六、繳交資料
填寫報名表單,除了個人資訊(如身份證、護照、工作證......等)及特別註明須加附中文的欄位之外,報名表單申請資料皆請用英文填寫。請依說明上傳相關文件並提供雲端資料夾或下載連結。
七、遴選程序
文策院將與法國新影像藝術節共同選出至多 6 名人才。文策院收件後將進行內部資格初選,後交由新影像藝術節主辦方評選,最終評審結果於 3 月下旬在文策院官方網站公佈,入選者將單獨以 e-mail 通知,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八、獲選權益及義務
每位入選者將獲得參展證及價值新台幣 150,000 元整的定額資助金額,該贊助內容包括台北-巴黎往返機票、活動期間巴黎住宿、旅行保險及相關雜支。
為維護活動品質,入選者需簽署切結書,全程參與本計畫安排之行程活動。無法配合參展團時程或未於期限內回覆者,視同放棄資格,將由候補人選依候補名次順序通知遞補。
入選者於活動後需繳交一份中文報告書,及參與後續活動及一年後成效追蹤調查。
九、其他說明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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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保留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活動而遭取消、延期、或改為遠端進行之權益,並於適當時刻告知入選者。
- 活動期間,英語和法語將是主要交流語言。主辦方在活動期間將不提供任何翻譯服務。因此,參與者應具備一定的英語溝通能力。
- 入選者若為身心障礙者,本院不提供並不負責其他相關之保障及照護,請報名者斟酌自身情況。入選者不可另外攜帶家眷、友人或相關人士。
- 本計畫因涉及出國,入選者需自行承擔與就職公司之溝通,本院不介入入選者與所就職公司之溝通,亦不另外提供入選請假所需之聲明。
- 本活動僅對入選者提供 XR Days 正式活動期間之資助,若入選者需在法國停留超過該時間,則需自行負擔衍生費用及機票差額。
- 入選者同意無償將其參展作品(著作)、照片以及個人照片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給文化內容策進院於 XR Days 計畫、文化部相關網站及國內外推廣使用,包括編製各項文宣品、網路宣傳、宣傳影片、數位化宣傳等;並全程配合主辦單位規劃之參展行程。
-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本院隨時保留修訂公布及解釋之權力。
十、洽詢窗口
文化科技處 張嘉珊 Chia-Shan Chang
+886 2 2745 8186 分機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