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為催生本國文化內容業者系統性開發內容,提升產製量能與品質,並面向未來內容發展趨勢,提升商業價值與國際競爭力,並鼓勵從在地文化素材出發,加速量能和產製升級,如內容創作之系統性企劃產出、提升質與量的工作流程、紮實的田調提升內容產出的說服力和多樣性,朝建立可長期營運的商業模式為目標,文化部特委託文化內容策進院辦理「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
補助項目
本要點補助分為「文化內容開發」、「內容產業領航行動方案」兩組,聚焦文化內容力、故事力之提升並催生內容產業生態系逐步健全發展。
- 文化內容開發:辦理「原生內容開發」、「原生內容轉譯」及「原創故事孵化」。捲動創作者能量,找出內容產製升級所需具有效能的工作方法和團隊。
- 內容產業領航行動方案:包括(但不限)影視、藝術、流行音樂、動漫、出版產業,就產業關鍵斷鏈點提出具體解決的行動方案,逐步帶動整體文化產業發展並面向未來。
審查委員(依姓氏筆劃排列)
王孟超、李正上、李淑屏、林昱伶、岳鴻飛、侯文詠、胡晴舫、柯智豪、高文宏、陳姿蓉、張頤文、曾昭人、黃明川、黃健和、黃曉薇、詹宏志、蔡宏賢、潘均偉、謝仕淵、薛聖棻、鐘世凱
本次審查作業依據補助作業要點第 7 點第 5 款第 4 目規定辦理,評審委員於評審及審議時,嚴守利益迴避及價值中立之原則,公正執行職務,評審委員並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第 33 條規定進行迴避作業。委員並均簽署利益迴避聲明書,並同意對評審、審核相關事項保密。評審委員未遵守利益迴避聲明書並經查證屬實者,本院並得撤銷該申請案之補助金受領資格。